生活随笔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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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学习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写过随笔吗?随笔,或讲述文化知识,或发表学术观点,或评析世态人情,启人心智,引人深思。想要找更多优秀经典的随笔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活随笔精选,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活随笔精选15篇

生活随笔精选1

无月,无风,心里空空的,看窗外,一片漆黑,一个矫捷小巧的黑影从窗前闪过,不胜一惊,定神细看,才发现这是一只猫,黑色的猫,最近医院里总是有很多的猫,关我见过的就有很多只,其中印象比较深的就是一只白色的猫和两只黑色的小猫。

第一次见到那只白色的猫是在夜里的1点,我站在窗边,向下俯视,在白色的灯光下,雪白的猫不紧不慢的梳理着自己柔软的毛,冷傲,高贵,在漆黑的夜色中,那一抹白,白的如此刺眼,像一位傲慢的君王,气压山河,孤傲一身,然后,看着它以高雅的姿态消失在我视线里,也许只是那一黑一白的对比,让我深深的记住里它。另外的这两只小猫是我在放晚自习回家的时候看到的,它们两在我家楼底下,一只警惕的盯着我,而另一只则若无其事的底着头,好像是在嗅怎么东西,但由于没戴眼睛,所以没看清,我又走近了几步,原先警惕的那只黑猫已经跑了,可是另一只却只是抬头看了我一眼,根本无视我的存在,然后低头,接着嗅它的东西,我学着猫叫了两声,但感觉像猫在被踩了尾巴后发出的声音,那叫一个惨,接着看见此猫抬头盯了我许久,居然向我走近了两步,用爪子来碰了一下我的裤脚,小声的叫唤起来,我竟看到了它从眼底流露出的温柔与信任,我开心的笑了,被人信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经管我知道它不是人,是猫,但是我一直认为这种灵敏的生物有属于自己的智慧,只是人类不懂罢了。

我一直很喜欢人与自然那种自然的美,崇拜着自然那种无与伦比的力量,臣服与自然的脚下,看到落叶会莫名的心痛,看到花开会莫名的喜悦。我喜欢画画,可是不喜欢画人,我不会画人,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为什么,我喜欢画一些花花草草,山山水水,或者以抽象的方式把人与自然容为一体,但是单独叫我画人在目前为止,是怎么也做不到的,我爱照相,抬着相机到处乱跑,尽管知道自己技术不是很好,但是我总是喜欢把画面定格在小小相机里,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永恒了,尽管知道这样的做法很傻。很多时候,我讨厌有人出现在我的相片里,在我觉得,一副绝好的风景里,不应该有人,人,无疑是对这张照片的玷污,没有人可以配得上自然,在现实世界中,我找不到一个可以与自然媲美的人类,找不到,不可能找到。

我总是沉迷与自己给自己创造的梦境,天马行空的幻想,一面幻想,一面重复的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可还是无可救药的沉迷下去,一面见自己痴痴的笑,一面看眼泪哗哗的流。我不认为希望是什么好东西,因为人家说,希望只是为了失望,我不想失望,却忍不住希望,最后只得失望,麻木的告诉自己,看吧,都说了,不要抱有希望,现在只省下失望了,下次不许这样了!可到了下次,还是这样,先希望,然后失望,接着,形成了恶性循环……

在这样无月无风的夜里,我总有一个习惯,看一本小说,我喜欢青春文学和魔幻小说,特别是魔幻小说,在佩服作者惊人的想象力时,也不忘郁闷自己为什么没有这样好的想象力,这总让我觉得好矛盾,我明明是一个幻想者,却不知怎样用手去表达,只知道让自己所幻想的在自己的大脑里一遍一遍的反映,看累了,就把它从大脑里删掉。我喜欢那些对于过去的幻想,而不喜欢那些对未来的幻想,喜欢华丽大胆的描写,却厌恶那些小桥流水一般的描写,喜欢那些希腊故事,埃及故事,因为它们对我而言太具有吸引力,我不懂,所以我去探索,而这样一个探索的过程总是让我激动,兴奋,快乐的手舞足蹈。

扯了这么多,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想写个什么东西,但是也许就因为它是随笔吧,这样就好了,现在凌晨3点的钟已经敲过了,我想我也该去睡觉了。

夜,无月,起微风。

生活随笔精选2

这个世界男人常常迷恋女人留不住的容颜,女人常常贪恋男人带不走的财富。红尘中当爱情悄悄来临之时,常常披上不易察觉的美丽外衣。其实冰雪聪明的你应该知道,容颜与财富能给真正的爱情增加多少筹码呢?而建立在容颜与财富基础上的爱情,又能有几分可信度?又能有真情几许?有人比你更富有,有人比你更倾国倾城!生活就象大海,我们每个人都是海上的一叶小舟。

有潮起潮落,有风平浪静,有波涛汹涌,有惊涛骇浪,有海鸥飞翔!我们势单力薄,我们力不从心,我们无力掌控一切,驾驭一切,但是我们懂得万物皆有它应有的规律,也要坚信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耶和华被钉在十字架上,三天后不就是复活节吗?即使是痴人说梦也罢,即使是自欺欺人也罢,即使是掩耳盗铃也罢!总能缓解自己那已经无法承受的心理压力吧,别逼自己崩溃了,过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虽心力交瘁,我们也必须支撑着,坚持着,努力着,挣扎着,哪怕我们的灵魂早早已去流浪,哪怕我们的心早已经灰飞烟灭,随风飞扬,不知飘往何方?我们也要如那千年万年的木乃伊,保留着虚假骗人的笑,骗别人,也骗自己!不是吗?夜深了,夜静了,夜倦了,夜困了,我却毫无睡意,因为只有这时我才可以听到,听到花瓣绽放的声音,听到柳叶舒展的声音,听到风儿唱歌的声音,听到蝶儿恋爱的声音,听到蜜蜂欢笑的声音,听到那些梦的声音,听到自己心在滴血的声音!

生活随笔精选3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轻松愉悦的暑假已经过去一半了。记得刚开始放假的时候,我多少还有点不适应,一下子从快节奏的生活中解脱出来,进入轻松散漫的暑假,我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不知道如何来制定自己的作息时间表。

捧起假期前买的书本,多想认真地读下去,但是自己不能够集中所有的精力读进去。总感觉好不容易从紧张的生活中解脱出来,总得先让自己放松几天,犒劳一下疲倦的自己。

于是就去追剧,很早就想看《平凡的世界》这部电视剧,但是平时上班忙,没有时间,现在总算时间宽松了,于是就忙着去追剧。一边看电视剧一边看着电子书,比较着书中写的和电视剧中的细微差别,这也是一种享受,一种乐趣。现在有网络真好,56集的电视连续剧《平凡的世界》,我只用5天时间就看完了。一边看一边还被剧中的情节和人物感动着,看到在那个缺吃少穿的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那份纯洁的友情,时刻温暖着我。他们虽然处在物质生活极度贫乏的年代,但是他们身上那种积极向上的生命力始终都是饱满的,他们对生活都是满怀希望的,只要能够天天吃上白面馍他们都已经非常满足了。

电视剧看完告一个段落,我就拾起我的爱好——练习书法,每天练习一点毛笔字和钢笔字也是我的一种假期生活享受,平时工作忙静不下心来让自己悠闲地练习书法,现在好了,时间比较充足了,感觉写大字真的不仅能够让自己修身养性,也能够让自己精神愉悦。现在随着假期生活的日子增长,我的假期生活规律也就越来越明晰了。

每天早晨我依然是五点半就起床,然后到两河口公园去晨练一个多小时,回到家往往都接近七点了,吃过早饭之后,我就开始趁着天气比较凉爽在餐桌上练字。要不然等天气热起来,我在这里就坐不住,就跑地空调屋里读书去了。

中午就是我读书写文章的最佳时间,我对自己有一个限制,每天不写多,只写一篇文章就行。我写文章非常随性,想到哪里就写到哪里,我的文章就是我的暑假日记,真是我手写我心。有时候写写最近追剧的人物分析,有时候写写我对一部电视剧的感受。当然写得最多的还是读后感,因为毕竟在暑假里还是读书比较多一点,而且暑假里读书非常专心,因为大脑比较安静,没有学校里繁杂的工作,时间是充足的,大脑是安静的,环境也是比较清净的。所以读书的效率非常高,而且记忆力也非常强,读过之后往往印象特别深刻。我特别喜欢一边读一边记笔记,一个月以来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我已经记完了。

虽然当天感觉自己读得书很少,但是日积月累每天进步一点点,我感觉这个暑假我的读书量还是很丰厚的,而且追随着读书群里的节奏,按时参加每周五的读书分享,也是我假期里最开心的事情,感觉自己过得非常充实。

到了晚上我喜欢放松一下自己,给儿子读睡前故事是我的必修课,带着孩子做游戏,玩逻辑狗也是一天当中最轻松的时刻,这时候也是儿子最开心的时候。有时候也陪着孩子们看一会儿动画片或者看一部电影。这些都是我们最喜欢过的暑假夜生活。

九点半一定要按时睡觉,早睡早起是这个暑假我坚持做到的最好的生活规律,现在我已经完全适应了暑假生活,感觉暑假生活真是轻松又惬意。

生活随笔精选4

有幸随团去乌克兰访问,让我感到一件很有趣的事情是乌克兰朋友亚历山大带我们去乘直升飞机游览,在机场一侧看到了浅灰色夹着大圆点状斑的黑色短毛的大免子,它的个头太大了,比国内免子约大2-3倍。看到我关注免子的情况,翻译安娜小姐与我交流起来,后来向我说道,送你两只带回国去养。因携带太麻烦,还要检验检疫等手续以及回国后饲养等一系例问题,谢绝了乌克兰朋友的一番好意。

此事给我留下深刻地印象,至今仍有说不出的滋味,不由想起我小时候母亲教我我养过兔子……。

小时候,我的母亲钟爱于养兔子。我的记忆里有白色的、灰色的、米色的、还有很少见的全身黑色兔子都养过,当然还是长耳朵的小白兔最惹人喜欢。兔子上唇中间分裂,是典型的三瓣嘴,尾短而且向上翘,前肢比后肢短,善于跳跃,跑得很快,性格温顺,会黏人,每天都要和它玩一阵子。兔子不仅是惹小朋友喜爱,大人们也很喜欢。每天我总是挎上竹篾编成的小提篮,怀揣着镰刀,到山城郊外的白花山上割草回来喂兔子,有青草、车前草、蒲公英、甘薯藤、野菜野草、树叶嫩枝都可采割,奶浆草成了兔子最喜欢吃的食物,每隔一天我都要去割草,这是我的一门功课,也是我必须得干的活,更确切地说是几乎成为了那个阶段的一种习惯。

就是这样,我和草打上了交道,烙上深深的印记。

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喜欢养兔子,我想那时候也许是因为兔子好养,不用喂粮食;也许是母亲想到一蹦一跳的小白兔可以给家庭带来乐趣;也许是母亲想到兔子可以陪伴我们小孩子,还可以充当玩具;也许是母亲想到养大的兔子可以改善生活;也许是母亲想到让我们从割草中得到锻炼,懂得每天去劳动,懂得在大自然中去感受。

从那时起我常常接触草,爱看草。绿绿的草,令人怜爱,草是那么平凡,可又显得渺小,是那样的低等,甚至有点卑微。在我儿时的眼里,草是长在荒郊野外供牛、马、羊和兔子吃的饲料,是任意被人锄割的一种贴地而生的`植物,有时候心里会有一种的荒凉感觉,油然想起七十年代盛传的那首《小草》歌:“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我是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从不寂寞,从不烦恼,你看我的伙伴遍及天涯海角;春风啊春风你把我吹绿,阳光啊阳光你把我照耀,河流啊山川你抚育了我;大地啊母亲把我紧紧拥抱”。歌词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朴素的真情,当这首经典作品被唱响时,太多的记忆牵扯浮现。“小草”精神就这样夹杂着音乐旋律中升华,向人们展示着它朴实的情怀和无限的力量,故我发表一些文章或诗歌时,用“小草”作为作者名。

其实草本是一类植物的总称,人们通常将草本植物称作“草”,草有进化空气,调节气候,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可又发现,小草顽强生命,即便被践踏,即使是石缝中、即使是冰雪中、仍就会破土而出,心随风舞。小草总是在低调生活中坦坦荡荡生长,生命的旅程从容走过一年四季,由鸟鸣莺飞的春天走过,经历茁壮繁盛过夏季,一直翠绿到深秋,既使在风霜降临,大雪厚厚压着,把所有生的希望蕴藏在大地,生命的原本,以万物之先萌生,仰望蓝天和呼唤着生机的赞歌,又一次重新燃亮自己。

人们的眼里只有花,他们芬芳、柔情,是这个世界上得宠的尤物,爱花、栽花,可花总会凋谢的呀。倒是这些草给我烙上深深的印记,我不是诗人,无法用诗句赞美它!我也不是散文大师,用抒情的文笔称颂它。可我还是因草感到心灵的震撼。天天割草,草依然年年绿。卑微的草,带着一股犟劲,似乎在挑战大自然。母亲对我说:“花虽比草艳,可会败,但草比花的生命力强”。写到此,我惊愕即陷入的沉思。一惊,难怪我的母亲95岁和我的大孃孃98岁方魂归大地,令人荡气回肠;我二惊,我现健在的小孃孃今已是101岁高龄,我的母亲她们也像草那般,用平凡修饰自身情操,是大地和谐旋律上的一个音符,使命于中华民族的一份子的力量。

由于对草情有独钟,我特地选用了“土上小草‘芏’(du)”字作为名字,芏字非常平凡,它没有任何含义的解释,也没有任何寓意,仅仅可解释就是“校园或园区土地上的一棵小草”而已。与“杜”字同音,但“杜”有“木”字旁,木能成材,木能成舟,而草不能成材,更不能成舟,但草确是万物中生命力最强,适应能力强的一种。草不仅动物可以吃,人也能吃,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就有草能食用充饥的功劳;草还有能医治百病、救死扶伤的功效,古代名医李时珍本草纲目就有记载。谁知,许多人都不认识这个芏字,确切讲是绝大多数人都不认识这字。故我在各地交流活动或演讲情况下,解释这个字的读音。无意之中,成了许多人的“一字之师”。所以,全国各地认识我的人都叫我李老师,也许就是这一字之师这样叫出来的吧。想不到的是这名竟然会在全国产生这么大的影响,时间一长,慢慢地也适应过来。姓也好,名也好,字也好,它都是人生命中的一个代表符号。

小草,是春天最早醒来的,它醒了,大地上的一切就都醒了,小草像是岁月的使者, 轻轻的从小草旁走过,如果不是有意,人们不会轻易发现它们的存在,因为太平常,太渺小了,小草即便在风吹雨打里也从不低头,坦坦荡荡,蓄积力量,时刻行进着春意的步伐。在早春二月就把讯息带给了人们,小草与春天的和谐让我们感到生命的力量。

在惊雷响过大地之后,只见星星点点的小草在田埂上,土墙根、山坡上、小路侧、山坳处、残雪里,在台阶、砖缝里、角落处冒出细细纤柔叶尖,从最深处到最远处,从最隐处到最明亮处,凡是所能看到的地方都有它们色泽青翠的身影。

当一棵棵青绿的小草,涌动钻出大地,在绿芽里萌动生命的呼唤,描绘生机勃勃的画卷——让我们看到了生命力量,让我们看到它的适应能力和顽强的精神,小草生活在世界的底层,但从不以阿取荣,挤进用来陈列的奇花异朵的行列。谦逊地垂伏在大地上,平淡无奇,却又是那样爱好生活。小草用自己的色泽青翠,点缀了山川,点缀了田野,赋予了大地多么柔美的基调。虽然小草的身上闻不到暗涌的花香,只有泥土的气息,但它顽强的品格和奉献的精神尽情地在风中舞动,像旗帜一样插遍了大地,歌唱着生命。

我从不看轻小草,因为草是人类生命中的一面旗帜。

生活随笔精选5

人的一生中会流许多次眼泪,有时是喜悦的眼泪,有时是悲伤的眼泪,总之,人会因为不同的事情而流下不同心情的不同的眼泪。

记得我初一的时候,由于天气太冷所以没有骑自行车而是坐公交车回家,明明早上妈妈提醒了我好几遍回家坐几路车,结果一到放学我又给忘了,哎!我这糊涂记性。

已经过了好几趟车了,我却还是记不起来自己应该坐哪辆车回家,怎么办?于是我做出了人生第一大错误决定——碰运气。来哪辆上哪辆,正想着一辆公交车缓缓开了过来,于是我二话不说就上了车。坐在车里,我一直看着外面的风景,生怕错过回家的路,接下来我本以为它会直走的路居然拐弯了,天!可是现在又下不了车,还好这块我还比较熟,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下车,可能我希望它再拐个弯,这样我也可以回家。但事实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公交车往更远的地方开了过去,天!我彻底绝望了,只能祈祷它赶快停车。终于停下了车,我一下来就傻了眼,这什么地方?完全不认识好吗!无奈之下我只好决定问路人,希望他们能够帮助我找到回家的路经过我坚持不懈的询问下,终于知道怎么回家了,这让我十分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人。坐在回家公交车的路上,看着窗外已经漆黑的天空,有些害怕和担心,爸爸妈妈怎么办?他们一定不知道我坐错了车,这么晚了还没有回家,他们会担心的。不行,我不能这个样子,我要振作起来,于是我唱着歌给自己打气:“梦想起航就算是风浪滔天,也要大声的唱,不管前方有再多险阻,要为彼此护航……”,就这样唱着唱着,我回到了家,走了一段路,隐约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妈妈。我立刻跑了过去,抱住她就哭……

唯一不同的就是我留下的眼泪不是因为胆小害怕,而是我庆幸自己是这么的勇敢,我是为自己的勇敢而留下的眼泪!

生活随笔精选6

明亮的双眸在阳光下与细雨之间写满了灿烂的黄金,岁月的蓬松在微风与彩虹之间旷达着涟漪的气息。行微的坚毅在暴风雨来临之际的痛心着飞翔的羽翼。

长时间沉寂于沉重和压抑的,似乎心有些惘然,但我并没有放弃,我在坚持,我在等待,等待着沉睡许久的爱。

剪碎的月光在飞奔,随日转星移,日夜交替,天空弥漫着紧张的气息,可是记忆的缩影却永久的存在于我的脑海,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亲触了爱洞交织的情义,咦?这瓶中的怎么这么浑浊,我明明装的是白开水啊,我便细微的尝了尝,甜甜的,带有梨果的汁香,这不是专治咳嗽的梨汁水吗?我在教室很诧异的说。我的同桌插话道:“不可能吧,难道你的瓶子有特殊功能,还会变魔术么?不可能,这怎么可能呢?”我静思回想中午的事……

时间过得可真快,逐及的学习疲劳过度后便直扑床上沉睡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惊醒了起来,不犹而豫的走到房门口,便觉得今天十分安静,忽然,我看见父亲端着我的水瓶,我没去注意我们的水瓶,而是看见父亲的脸上的疲惫而凝重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疲惫,我鼻子一擤,泪水被父亲的爱所煽动……我顿时清醒了过来,我的白开水是父亲偷偷换成梨汁的父亲因为怕我整天熬夜身体吃不消,再加上当时有轻微的咳嗽,所以把我的白开水换成梨汁水的。

每次夜深人静,我逐步在灯光下埋着的门缝里都会透出一道白光,这道白光或许诠释着父亲对我深沉的爱,每想到这些,鼻子一擤,泪水又一次被父爱煽动……我体会到了,体会到了父爱的伟大,父爱的温暖,于是,有些时候,我悄悄的先关灯,让您放心的去睡,过后,我再开灯学习,以免让您担心我的学习成绩,请原谅儿子的谎意。

爸爸,你的爱很温暖,很真挚,请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让您的脸庞不再凝重,不再疲惫。

生活小随笔4:巧克力的温暖

生活随笔精选7

今天在家写完作业没事干,到处瞎转,无意中发现厨房里得菜还没洗,我灵机壹动:如果我学会了帮妈妈洗菜,妈妈壹定很高兴,同时也减轻了妈妈得负担。

说干就干,我拿着篮子来到水池旁,打开水笼头,开始认认真真地洗。我壹片壹片地洗起来,连壹点脏、壹个蚜虫也不放过。洗着洗着,突然我触到了壹个软绵绵得东西,我得手就像被电击了壹下。仔细壹看,原来是壹条大青虫,正趴在菜叶上享受“洗澡”带来得乐趣呢!吓得我把这片菜叶壹下子给扔出好远。可回头望望那片菜叶,又肥又大,嫩汪汪得,扔了多可惜呀!再想想,妈妈原来洗菜时,这样得遭遇又不知有多少回呢!可是妈妈却没有怕,而是不慌不忙地把大青虫拣出扔掉,继续洗。而我呢?活像壹个胆小鬼。望那菜叶,我感觉到大青虫在嘲笑我,每壹片菜叶都在嘲笑我。为了证明我不是胆小鬼,我鼓起勇气,拾起那片菜叶,拿下大青虫扔掉。刚好有只鸡经过,被它叼走了。我又继续洗菜。

菜洗好了,我又把菜切好。这时传来妈妈得脚步声,我立刻跑回我得小屋,假装在看书,但是眼睛却在瞟妈妈。只见妈妈匆匆忙忙放下包,准备洗菜,发现菜已洗好且切过,很惊讶,就过来问我:“菜是谁洗得?”我佯装不知道,说:“大概是神仙洗得吧?”“你这小鬼还敢逗妈妈。”我哈哈大笑起来。妈妈壹把把我搂在怀里,高兴地说:“我得女儿长大了,会帮妈妈做事了。”

今天我不只学会了洗菜,还通过大青虫壹事,锻炼了我得胆量,使我懂得了只敢于面对困难,困难就会逃得无影无踪。

生活随笔精选8

我一向讨厌昆虫,尤其是蝴蝶。因为它美丽的翅膀下有个丑陋的身体,这不正是“虚伪”吗?

今天,一只翅膀受伤的白蝴蝶落在水沟旁休息被我逮了个正着。于是我悄悄走过去,用两只手指捏住它的一只翅膀。这只蝴蝶虽然知道自己太渺小,但它还是拼命弹动另一只翅膀,脚不停地在空中挥舞。我慢慢松开手,谁知它却直挺挺地落入了水沟,在水中抖动翅膀挣扎。

我蹲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水中的这场斗争——白蝴蝶的翅膀已经贴在一起,却依然不放弃地拍打着水面;累了,休息一会儿,继续努力与水抗争……它想飞起来,但仿佛一切都是徒劳的,可它依然不放弃。看着看着,我好像没有那么讨厌它了,手也不自然地拿起根细木竿,把它捞了出来。

它看上去已经奄奄一息了,翅膀紧紧地贴在一块儿,上面沾满了水珠,就连两根触角也只看到一根,另一根不知道贴到了哪儿。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的翅膀展开,把它放在了一盆花的泥土上。微风虽然把它吹得乱晃,但它却坚强地挺着,脚紧紧地抱着土块。我顿时很震惊,一个如此渺小又不珍贵的生命,却如此自重,如此顽强,求生欲如此之大。我把它放在挡风的木板边,静静地端详着它:白翅膀,小身体,两根天线似的细长触角……

下午再看到它时,它好像又恢复了活力。我揭开木板,那只蝴蝶就拍着翅膀,优雅地飞向远方。一个小生命都有如此的求生欲,如此珍惜生命,那我们有些人又有什么理由去轻视生命,放弃生命呢?

想到这儿,我居然有点喜欢这些昆虫了。

生活小随笔2:倾斜的雨伞

生活随笔精选9

我感觉有成双成对的足够伤害我的眼睛像两道无形的墙把我夹在中间,那些多余的嘴和令人窒息的苦涩的眼睛从它们没有品位的五官里钻出来凑热闹。当他们察言观色断定是非,觉得有机可乘时,便开始把你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分解的支离破碎。一个无辜的人就这样活生生地被闲言碎语分割成冷鲜肉。

生活随笔精选10

或许是冬雪的压抑太沉重,总要找点绿色的好心情,就这样的我坐在了车上,行驶在这乡野气息浓蕴的乡间道路上,踏着初春走过的小步子,眼前掠过的景色,欣赏这田野上的绿意盎然与花草芬芳。

被风吹拂的绿油油的半高麦苗,一层层涌开,像是碧波微微荡漾,一圈一圈儿,飘散着涟漪,轻拂着绿纹。来到油菜花盛开的地方,一小块一小块的油菜花田,是田野上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黄澄澄的油菜花,像是穿着绿色裙摆的窈窕姑娘,撑着黄花小伞,在田野间挥手致意。走近她,这淡淡的别样花香,夹杂着些许“嗡嗡”声,是蜜蜂花间齐舞,是花儿在田间轻语。乡村屋舍飘过的缕缕炊烟,像缥缈的仙雾,在云间游荡。灰褐色的含苞的枯树枝头上,鸟儿在欢快的清唱。池塘的鱼儿们咬着响嘴,打着旋儿的游着,嬉闹的几个青年将土块丢进了池塘,惊得鱼儿们一股脑儿全蹿进了池塘深处,泛起的清水与浊水渐渐交融,成为了鱼儿们最好的遮掩。小雨也在路上轻轻地拍打着,像是在迎接这盎然春色。大地披上这五光十色的新衣,褪去了素裹银装。

我就这样欣赏这田野的春色,它像是一幅彩画,五彩缤纷多姿多彩;它像是一首轻歌,悦耳动听余音绕梁;它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精彩生动;它像是一处仙境,清烟袅袅风吹米饭香。

致一场说走就走的没有告别的田野旅行,只顾着欣赏,来不及流浪。执一盏清炷,照一方明亮。引一渠清水,润一地荒凉。载一叶轻舟,赏大海汪洋。凉风习习,淡淡酝酿,这美好的初春印象。

生活随笔精选11

每天送好孩子上学后,我就像是进入了一个不被打扰的世界,除了礼拜六和礼拜天,便是这样的生活,是有些枯燥,有些安静,而我在这样的多年中,便这样过了下来。

每天阅读一个小时,这是我对自己的要求,其它的时间,做家务或是学点什么东西,我可以不限制,至少,一天过去有点什么成果,有时候我总会考虑我这样的生活,是否有意义?即使自己的同学和朋友一开始总是不断地问我:你找到工作了吗?你有找事做吗?我自己也知道,做一个家庭主妇还是对于一个女人带孩子来说,带孩子不意味不能工作。难道是我懒惰了?难道是我不甘心做一天手工10到20几块钱东西?难道是老公至少没有哪一天饿着我,而我便就这样过着!

一个人天天宅在家里,如果没有点什么精神寄托,一天总会是空空的,老实说,我真不甘心天天做那手工10几块钱一天的,如是这样,我还不如用这时间去学其他的,大方向我是无法选择,而这个做与不做,我还是能够选择的,至少到最后,我跟老公这样说,他没有什么大的意见。尽管,我们的这个家很需要一分一角地进帐,毕竟一个男人做事,养活三个人,孩子要读书,三个人要生活,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再加上我们那远大的目标,在城市这边想在这几年中购买房子,正常的想法,每个在外的人都有普遍的想法。

这样一想来,对自己的分析总觉得有些逃避生活的成分在里面,尽管目前便是这样在前进生活,我内心深处对老公还是深深地感激,许多男人的承诺说我养你一辈子,到头来女人还得要自立,让自己也成为一棵树,只有这样,你才能不会因为男人偶尔的说谎或有时说到做不到而绝望。而我把这棵树种在了我的心里。因为人有时候就是贵在有自知之明。而我清楚,我将迟早会上班的。

在带孩子的这几年,其实我是有上过班的,可上了班之后,发现没什么太大的改变,家里还是你一个操持,男人能负责的事除了每月拿回来生活费之外,看他总是很累的样子,或许对于婚龄7到8年的人来说,相互都了解的差不多,没必要为谁做得多或是少而计较,孩子学校有事,还是孩子本身有时候的不舒服,我都得请假,因此,不得不明白,两个人始终还是得有一个人要事事以孩子为主,而在我的家庭里,这个人便是我。这便是我有些自卑的原因吧!从农村而来,文盲一个,我所能骄傲的是,我是一个会生活的人而已。

对于一个农村又学识少并想学习的人来说,本分和真诚、善良的心便算是她的优点吧!我要做一个好妈妈,之后再做好妻子。对于老公和孩子来说,这两个人最大的区别的是一个是可塑性的,另一个是已成型的。可能这样的比喻的不太好吧!一般我所写的东西,老公也不会看,因此,我的大实话都放在了文字里。

我坚持我所能做的,生活,爱我所选,选我所爱!

生活随笔精选12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牵手吗?在柘林小区的健身处.....

两个人在一起就是幸福,不必要求太多;两个人彼此关心就是幸福,不必强求太多;两个人见见面就是幸福,不必奢求太多!

还有一种幸福就叫牵手,彼此感应一样频率的心跳,感应手心里的温度!

牵着你的手漫步在斜阳的余晖里,一起把两个背影渐渐拉长,最后只有两点消失在世界尽头,一路有你便不会再寂寞。

牵着你的手在雨中闲庭鹤步,一起在一把小雨伞下靠的很紧,让雨伞为你把雨水挡住,而我在你身边给你温暖,把欢快的交谈放在身后的雨中,直到回家。

牵着你的手,一起走进公园,坐在草坪上,让我抱着你,让你靠在我的胸膛,听着你的呼吸声,闻着小草蔓延的清新,看着那日落,看着那红霞的不舍,享受这一刻静谧的时光,这时便不需要语言了,只有两个平静的心灵的交流,直到太阳跳下地平线。

手牵手,走过那春暖花开的浪漫,走过那绚烂沉淀的夏伤,走过那秋水传情的潇洒,走过那冰玉为颜的绝美,要求如此简单而已!

秋水为神,昊天为眼

天上应有梦,跌落风尘中,你本是天使,却为何徘徊在人间?是为了我吗?

每当回想我牵你手的时刻...我就很喜悦...

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认定你就是我要寻找的女孩

静霞让我一辈子牵你的手好吗?你愿意吗?

生活随笔精选13

悄悄的,炎热的夏天终于走了。渐渐的,凉爽的秋天盼来了。大雁南飞,树叶飘落。

秋天在哪里?秋天在丰收的田野里,秋天在成熟的果园里,秋天在醉人的公园里。

公园里,桂花香、秋菊黄、枫叶红似火……果园里,柿子像个小灯笼、石榴乐开了嘴、苹果涨红了脸、葡萄串串像珍珠……田野里,玉米腰别红樱枪、稻子低下了头、棉花朵朵像白云、大红袍鼓着黑眼珠、高粱举起燃烧的火把庆祝这丰收的喜悦……

是谁有这样巨大的笔?画出这丰富多彩的秋天?

我爱这丰富多彩的秋天,它永远住在我心里。

生活随笔精选14

说好吃只因习惯

自打我和我沈老爷结婚以来,这15年里,婆婆风雨无阻每周必给我们送一次菜。

她虽已年近70岁,但身体素质好,隔天必去距家20多公里的勾庄蔬菜批发市场买菜。知道我偏爱竹笋、马兰头,每年春天必去几次距离杭州50多公里的瓶窑,购买最便宜最时鲜的笋和马兰头,烧好,然后坐两站公共汽车给我们送来。

我很感激她对我们小家庭的爱和关心,可是,真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婆婆在烹调上,真的毫无天赋。但是,她固执地认为自己的菜做得非常非常好吃。

她的小儿媳比较勇猛,居然当着她老公的面倒掉婆婆的菜。我呢,就比较怯懦一点儿,我一般是分批分次偷偷地倒,因为,真的是不好吃。这个我有人证,女儿安安对奶奶做的菜也颇有微词,“爱吃”的是沈老爷,因为,一、这是妈妈做的菜,从小就习惯了这种口味;二、自己妈妈做的,说什么都要坚持(吃)下去。沈老爷总是一再重申:“我要吃的!不准倒掉!”于是,这盘菜就如同一个仪式一样,每次从冰箱里拿出来,再放回去,拿出来,再放回去……一周以后,这道菜自动消失,沈老爷也就不再追究,因为婆婆新的菜又送来了……

我和安安研究,为什么奶奶的烹调手艺总是不会进步。最终,我们发觉,是因为她周围的人都是默认或者承认她做的菜好吃。比如沈老爷和安安的叔叔肯定不会说老妈做的菜不好,我公公更是热烈地赞美我婆婆的手艺:“我吃吃蛮好吃!我吃吃蛮好吃!”然后大口大口地吃掉。

我公公婆婆平时常常发生口角,好像谁也不喜欢谁的样子,可是,从上面这一幕来看,他们之间的感情其实非常笃实,公公对老妻最大的爱就是把她做的“糨糊”统统吃掉。

说到“糨糊”,我想起我的徒弟小臻臻。有一天,小臻臻给我看一张照片——一只碗,里面是一坨黄灰色的糊糊。

“师傅,你知道这是什么?”“什么?烧坏了的稀饭?”

“不是啊!师傅!这是我老妈烧的绿豆汤!”

我不禁笑起来:“不小心烧过头了喽?”

“不是啊!师傅,她每次都烧成这样!还要逼着我吃下去!而且,我老爸还不许我说不好吃。”

我们办公室里几个听的人都乐不可支。“还有,师傅,我跟你说一件事。我妈前几年上了老年大学的中草药班。从此每逢周末就拉上我爸,拎了把锄头上山去挖草药。去年,她挖了一种某草药回来,种在阳台上,每天摘一片叶子给我爸吃,说是针对他的身体状况的,很苦,我爸没有反抗,每天一片。可是哦,师傅,昨天她居然和我爸说,她挖错了,她也不知道每天给我爸吃的是什么草!我爸居然还活着,真是够幸运的!”

说完她一脸严肃、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哈哈哈哈”,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直不起腰来。“你爸怎么说?”我擦擦笑出来的泪水问她。“我爸什么也没说,就是摸了摸肚子,叹了口气。”我们再度笑翻。笑过以后,不禁感慨:夫妻之间真正的恩爱就是这样的吧?

因为我爱你,所以才做饭给你吃;也因为你爱我,才会觉得这饭分外美味。这样的饭,吃着才会健康、长寿。我想啊,要想知道一户人家夫妻恩爱不恩爱,看看他们吃饭的时候开不开心就够了。不过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看别人吃饭,我们自己的饭就够我们一顿一顿好好地吃下去的了。

我想念你的多种方式

比如,我改变一种习惯——从前我不吃胡萝卜,现在我开始吃了。这样,每次我吃的时候,都想到你。

比如,从现在开始,一年之内,我搭乘公交车,都提前一站下车,然后走路到目的地。这样,我可以慢下来,看看周围的人和树,还有店铺,它们沉默不语,我也是,因为我想起了你。

比如,有一个词我永远都不用,每次要用到的时候,我很小心地绕开它,换另一个词,这样我又想起你一次。

比如,每次我到大街上,如果我很高兴,我就大声叫你的名字。你的名字听起来这么普通,所以,我每次叫你,都会有人回过头来看我,以为我叫的是他们。他们也许对我笑笑,也许露出困惑的表情,我很高兴,我觉得也许有一次,回头看我的人正好是你。

比如,夏天的时候,天气太热了,我把瓶里的水从头上淋下来,这么凉,我把这个行为叫作“想你”。

比如,我要去锻炼了。我是这么讨厌锻炼的人,但你叫我去锻炼,我就去锻炼,这样我每次都皱着眉头,想起你一次。

比如,我不怎么提起,也不怎么去你所在的那座城市了,但正因为如此,我反而常常想起那里,想起你。

比如,在路上,我看见每个陌生人,他们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我都觉得他们是有理由的,因为他们不认识你。而我自己或者高兴,或者悲伤,或者面无表情,也都是有理由的,因为我认识你。这样,我随时随地都可能想起你。

比如,我遇到认识你的人,他们或者提起你,或者不提起你,但我知道他们都和你有关,不管我见到几个人,但至少都要想到你一次。

比如,我写小故事给你。因为是你要我写的,故事里的人和你有点儿像,我每写一次,就想到你一次。

比如,《Perfect Day》这首歌我很喜欢,你也很喜欢;这个词我很喜欢,你也很喜欢,但我被你打败了,这个词归你了,这首歌归你了,它变成你喜欢的,我才喜欢了。别人也被你打败了,他们都变成因为你喜欢,所以我才会注意到他们也喜欢。

比如,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一本书,那上面有你的签名;又有一天我无意中找到了一张相片,那上面有你。我把它们拿给别人看,说:“瞧,我有这么好的东西。”那个时候我可能已经有点老了,记性也不太好,不过还是想到你一次。

比如,有一天有人问我,认不认识你,记不记得关于你的事情?我回答说:“不记得。”但是我在心里,把所有关于你的事情又想了一遍。

比如,你最好马上出现在我面前,嘲笑我,对我哈哈大笑。这样我会马上原谅你,并且给你看这篇东西,我也会同样哈哈大笑,说:“我一点都不想念你。”不过,这样说其实是因为我有点羞涩。

比如,比如……

比如我写这篇文章给你时,天已经亮了,从天很黑到天开始亮,有好几个小时,我都在想你。我的朋友会跟我提到这篇文章,提到一次,就又想到你一次。

“威尼斯”式爱情

马可·波罗到中国来,跟忽必烈讲起一路上的见闻,谈到了世界上的很多城市。忽必烈于是问起威尼斯,问他为什么一直不曾讲到自己的故乡。马可·波罗笑了,说他在讲述其他城市的时候,其实就是在讲威尼斯,但是,他从来不敢提及“威尼斯”这个词,怕因此而失去它。

经常有朋友问我最喜欢的女演员是谁,我说我喜欢凯瑟琳·泽塔-琼斯和安妮·海瑟薇,朋友说:“哦,你喜欢有英气的女子。”这时候我总想起那个马可·波罗不敢谈起的“威尼斯”,我想说,我最喜欢的其实是一位名气不大,但是同样有英气的女演员——海莉·阿特维尔,还为她作过古体诗词遥寄爱意。但她的名字不是随便可以说出口的,万一对方也知道甚至还挺喜欢她,也就失掉了那种捂着藏着的私有快感,这种心态就像……女孩不喜欢和别人撞衫。

也许这就叫“威尼斯”式爱情,相比于人们对“梦中情人”的渴望、倾慕与妄想,它更多带有一种柏拉图式的禁欲气息与距离感,连“原来你也在这里”也显得突兀。而且它未必和青春期有关,未必和流行偶像有关。上海某大学文学院C教授,上世纪80年代一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就立即惊为天人,一生俯首拜爱玲,不仅挖掘出了一篇又一篇祖师奶奶散佚的小说,编出了一本又一本与张爱玲有关的书,近年来还时不时去常德路195号张爱玲故居转悠。不过这份爱意有时候反而办了坏事,教授挖到了张爱玲早期一篇不太成熟的小说,让当时还在世的祖师奶奶颇感不悦,甩下一句话:“有好事之徒未经我的同意,把这个东西找出来发表了。”该教授忐忑了好几年,最后费尽心思通过张爱玲的姑父带话,终于取得了张爱玲的谅解,还获赠一本她亲笔签名的《对照记》,这下教授才如释重负,专门作文昭告。怪不得江湖传言:海上学术界,C教授是最没绯闻的,因为他是张爱玲的男朋友。饶是C教授对张爱玲深情如斯,他在美国访学期间,有人说可以引见张爱玲的时候,他思考再三还是放弃了。

这就是“威尼斯”式爱情,它是保持一点距离的凝视。有位知名的女作家,多年以来一直喜欢一位老演员,他曾经塑造了很多英雄形象。后来终于有一天女作家得到了采访“威尼斯情人”的机会,女作家这么写道:“拨电话之前,我的手有点抖,只巴望着他不在家。结果他在。他说:‘喂?’那声‘喂’让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努力镇定下来,告诉他我的身份和采访意图。他说:‘没什么好说的啊。算了吧。’然后他挂了电话。他很冷淡,但我一点没失望。这很符合我心目中他高傲的形象。我觉得这就是他。”

“威尼斯”式爱情,不是一场演习,而是一场盛宴,是唯一低调与含蓄的欢喜。相比之下,当前众语喧哗之中的“男神”“女神”,倒是流于浅薄与形而下了。

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男生们要调整宿舍,收拾床铺时,发现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纸片。轻轻揭下来,纸上写着一行行娟秀的字,一看就是出自女生之手。内容说的是当时她的恋人就住在这间宿舍里,在情人节之际,她直爽地提出要求,请418宿舍的弟兄们监督自己爱人的“风吹草动”。

她在信里祝大家情人节快乐,然后“非常慷慨”地寄来了一盒巧克力,希望大家一起分享。她毫不客气地补充道:“当然,巧克力也不是白吃的!主要是让大家多多观察赵国福同志,察其颜,观其色,一有风吹草动,立马举报。”

让人感觉好玩的是,接下来,她还用3行小字表达了对大家的祝福:“学得比猴精,养得比猪壮,活得像小鸟一样快乐。”最后,她不仅留下自己的手机号,还承诺明年情人节会出台奖励措施云云,并在落款处郑重署名——“你们的嫂子”。

从信尾的日期看,这封信贴在这面墙上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一封信,在7年前可能普普通通,但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就显得非常难能可贵了。发现这封信的学生在惊讶之余,把它拍下来,放到一家知名的网站上,很快就引起了轰动。

时过境迁,我们似乎无法揣测当年信里的男主人公“赵国福”,到底有没有被人“举报”过。我想应该是没有吧,如果他略微“心怀不轨”,就不会勇敢地把这封信贴在墙上了吧?可惜的是,也许他毕业时走得太匆忙,居然把这么宝贵的东西遗忘在了宿舍里。幸运的是,今天有人发现了它,于是,我们这些学弟才有机会被感动一把。

很多网友看完信,感慨万千地说:“这样的爱情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现在,谁还会亲笔写信呢?”也有的人读完信感觉不过瘾,非常想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学弟们到学校学籍处查询,又有网友努力搜索,最后终于了解到,他们最后真的走到了一起,感情非常好,而且有了一个6岁的儿子。有人还按照信上的手机号码给“嫂子”发了一条信息。她的回复言简意赅:“谢谢大家的关心,我们过得很好。那人、那事、那情,今犹在。”这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或许,这件事之所以打动大家,并不在于情书本身,而是让很多人回忆起了纯真的校园爱情——在人心越来越浮躁的社会,不被物质左右的爱情越来越少,能保持一份纯真的爱,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才是最让人感动的地方。

来自小混混的信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高中同学。

女孩上高中的时候,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为什么说轰轰烈烈呢?因为女孩是个富家女,家庭条件非常好,长得漂亮,用现在的话来说,她是个标准的白富美。而男孩却是个小混混,以打架收保护费抢地盘为生,就像香港电影里面的古惑仔。

没人知道这两人是怎么认识的,反正我们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并且很相爱,每天如胶似漆。终于有一天,这段恋情被女孩的爸爸知道了,女孩的爸爸当然强烈反对,给女孩讲各种大道理,请来各路说客,结果统统无功而返。爱女心切的爸爸只得拉下老脸,去找小混混谈判,苦苦哀求他不要耽误自己的宝贝女儿。

“她有更好的未来啊!你能给她什么呢?”爸爸这样说。

出乎意料的是,小混混竟然答应了女孩的爸爸,因为他是真的爱女孩,他也觉得,女孩有那么优越的条件,不该跟着自己这么过,她应该受到更好的教育,嫁一个门当户对的老公,一辈子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于是,他选择离开女孩。

女孩的爸爸为了让女孩跟小混混断绝往来,想送她去读寄宿学校,女孩不肯,女孩的爸爸又找小混混,让他去劝女孩。女孩果然听了劝,乖乖地去了寄宿学校,但是有个条件,她要小混混每周给她写一封信,小混混答应了。

从那之后,小混混便真的每周都给她写信。但是对于小混混来说,写信这件事真是太难了,比拿刀砍人还要难!一是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他不是能够写出肉麻情诗的文艺青年,他所知道的爱一个人的方式,仅仅是对她好而已;二是因为,他确实没有读过什么书,很多字都不会写,有些词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对不对,要写成一封完整的信,真是要了他的命。

但为了完成他的承诺,他可真是煞费苦心,每次写信的时候都很用心地去查字典,写完之后还要一遍一遍地检查,然后工工整整地誊写在干净的信纸上。

如果你看到一个平时凶巴巴拿着西瓜刀收保护费的小混混捧着一本硕大的字典专心致志地写信,你会想笑吗?我听到这里的时候,却想哭。

女孩每周都会收到小混混的信,她把它们一封一封全部收集起来,越来越厚。那些信陪伴她度过了整个高中时代,是那段青春与爱情的见证。

后来,女孩考上了大学,小混混因为犯了事,进了监狱。每周写信的人就变成了女孩,也不知道写了多少封,也不知道他看了多少,总之,她把要对他说的话,全部写在了信里,信是他们交流的唯一方式。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女孩大学毕业,在家人的安排下,嫁给了一个香港人,跟着丈夫去了香港。小混混从监狱里出来之后,又混了几年,最后在老家自己开了个小吃店。

现在女孩每次从香港回来,都会去他的小吃店看一眼,用她的话说,是去看看他死了没。

她一直很担心,怕他真的像电影里面演的那样,被人砍死在街头,说没就没了,所以,只要看到他还活着,她就安心了。

有时候爱情就是如此吧,两个人不一定要在一起,甚至不需要任何联系和回报,你若安好,在谁身边都不重要。

可乐戒指

钱姑娘本名叫陈婉,之所以被冠以“钱姑娘”这一名号,跟大学时的“光辉事迹”密不可分。

钱姑娘上大学那会儿便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报到那天,她在校门口摆了一个地摊,大到电风扇,小到衣服夹,应有尽有。她腰间背着一个腰包,叉着腰,对着来报到的新生吆喝:“学校超市卖八十,我这只要六十,错过今天,再等一年啊!”如果不是后来在班会上碰到她,怎么都不会想到她竟是大一新生。

等后来熟络了方才知道,她提前三天便来了学校,独自带着一个蛇皮袋,坐了23站公交车,在批发市场与各个老板周旋讨价还价一个下午,背着一袋生活用品满载而归。她俏皮一笑,眼角上扬,酒窝深凹:“我开学的学费都是自己赚的。”

钱姑娘爱钱,众所周知,春天卖口罩,夏天卖冰水,秋天卖保湿霜,冬天批发了一车保暖内衣在校门口叫卖,只要她能想到,所有赚钱途径都被她垄断。学校创业社团的学长学姐,每每见到她,都怒目以对,恨不得生吞了她。一提到钱,钱姑娘总是满眼发光,哈哈大笑,嘴边时常挂着那句至理名言:“有钱不赚王八蛋。”

钱姑娘上大二的时候,谈了一段恋爱,对方是学校篮球队赫赫有名的队草,男生长相清俊,笑起来眼睛就像散落在宇宙洪荒的星辰。谈起这段罗曼史,钱姑娘总是一脸娇羞——她说那日去商场考察,想看看有什么货好卖,遇到男生被店家宰,她挺身而出,硬是让黑心店家退还了多收的钱。男生感激不已,决意请她吃饭,一来二去便相熟相恋。

钱姑娘纵横商界多年,可终究在大三下学期突然金盆洗手,连同事业一起消失的还有那段初恋。学生会主席是一个漂亮的妹子,伶牙俐齿,向来都是个不好惹的主儿,可偏偏笑脸迎人的钱姑娘得罪了这个主儿,据说妹子和男生是同乡同学,暗恋男生多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钱姑娘,怀恨在心,便借着职位的方便给钱姑娘使了好几个绊子。先是偷偷打电话给城管掀了钱姑娘的摊子,又联合创业社写信给校长整顿校园不正之风,到后来更是雇了几个女生买钱姑娘的面膜,硬是说钱姑娘卖假货毁了自己的脸。

钱姑娘被学校记了一次大过,大病了一场过了许久方才复原,再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身旁早就没了男生的陪伴。

钱姑娘大学毕业后在南京扎了根,恰逢最难就业季,她找了许久都没找到心仪的岗位,这一年她住过地下室、摆过地摊、做过代理……逢聚会时,她依旧是那个意气风发的钱姑娘,她说:“你们要买东西找我,保质保量,我陈婉什么都卖,就是不卖假货。”

最近一次见到钱姑娘,是在她的婚礼上,新郎不是那个篮球校草,而是一个长相普通的男孩。婚礼将半,新人祝词。她穿着一袭婚纱借着酒劲说了不少胡话。

她说她从小就爱钱,谁不爱钱啊,如果多赚一点钱,卖煎饼的母亲就不用被城管赶来赶去过老鼠一般的日子;她说如果多赚一点钱,腰板可以硬气一点,可以实现很多细小的愿望。她说她爱钱,却始终不会因为钱去做昧良心的事。

酒席吃过半,新郎新娘交换戒指,钱姑娘突然哭了,她说毕业第一年两人住过地下室,睡过桥洞,决定和他永远在一起的时候,是有一日,男生从可乐罐上拉下拉环戴在她手上说:“陈婉,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钱姑娘说:“我佩服金钱的力量,但比起荣华富贵,比起金山银山,我更喜欢你在我身边。”

后来我们每每谈起钱姑娘,总是哈哈大笑后方才唏嘘不已,这世界上有很多姑娘,有些姑娘披着市侩、现实、满身铜臭气息的外皮,终有一日你会发现她口口声声最爱钱的眼神里全是对这世界轻轻地试探和那想爱却不敢触碰的手——如果再加一点,便是穷人最没落的自尊和始终不曾放弃的一点良知。

生活随笔精选15

假若人们用最深沉的方式去思考,则一切都开始变得烦恼,然后是开明。没有最后,就如深沉的短暂一样,悲伤和快乐总会先消失一个。

我企图做一个贼。在最后一滴水前哭泣,直到被称赞声淹没,幸福的死在黄沙里。这是许多人为之努力的方向和幸福的来源。

我将所想的寄托在白云之上,某一天它会随白云化雨而落。当然我会习惯的撑起伞,聆听它最后的歌声。

见到一只瓢虫不断地往树的最顶端爬,那是我从未去过的地方。在最顶端我不知道会看到什么,但我可以确定在我脚下的树上,有一只瓢虫,一个可爱的人。

我习惯用悲伤的心情去写作,用高兴的心情去沉睡。直到从悲伤的梦中醒来,期待着下一次相遇。

就像我第一次看见你,我惊奇的程度不亚于你看我时的厌恶目光。瞬间脑中出现一个词距离。

每次在不同的地方睡觉,都会梦到同一个地方,那是学校围栏下的水泥墙。我一直在爬,但每次都会突然滑落,接着我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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